经个人申请,学校、区市审核,初步认定我市1387名考生符合山东省2023年地方重点高校招生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现将初审通过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向烟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反映,联系电话:2101806,邮箱:e3706@sdzk.cn。
市级公示结束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烟台市2023年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xlsx
编辑者:烟台家教(烟台家教网)